时间:2024-03-28 16:35 来源: 责任编辑:m
2024年2月18日至23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在海口成功举办了“2024年度第一期‘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专题研修班’”。此次培训由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协办。
全国仲裁机构、企业、律所等15家单位的仲裁员、仲裁机构管理人员和仲裁秘书、律师共36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分别来自(以下排名不分先后,单位按企业、仲裁机构、律所排序,同一性质单位按行政区划排序)黑龙江盛源德民商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廊坊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南平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十堰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酒泉仲裁委员会、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河南鹤山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
开班仪式于2月19日下午举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和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主任姜丹分别代表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致辞,开班仪式由崔新民主持。
崔新民介绍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业务情况,并对本次培训的协办单位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他指出,2023年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先后在广州、西安、大连、北京、南京举办了5次培训,累计参加的学员接近370人次,授课与交流的专家、仲裁机构管理人员超过50人,得到了业内同仁的支持与认可。本次培训课程立足2023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聚焦新公司法核心价值体系以及公司投融资制度、合规治理制度等内容,结合新《公司法》对仲裁实务的影响展开,希望能够帮助各位学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下一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将继续汇集行业资源,精心设计、开展面向不同仲裁领域的培训课程,进一步服务会员、服务业内、服务市场,助力我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姜丹对参加此次专题研修班的学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对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历史、执业理念、业务等作了简要介绍。指出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作为独立的执业机构已设立19年,是一个历史悠久、业务精进、涉猎广泛的律师事务所,多次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海南省五星级律师事务所”等殊荣。国浩律师积极参与仲裁、调解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在各大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并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及各行业调解机构都有担任调解员。新《公司法》在资本制度、董监高责任等重大制度上都作出了修改,新的内容将对商事争议解决、对仲裁产生实质性影响,希望各位学员能够利用本利培训机会深入交流,学有所获。
此次培训为期五天,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周友苏,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定委员会委员、贸仲和海仲香港中心原秘书长、贸仲海南中心原秘书长王文英,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薛波,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桑士东,海南大学教授、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彭真明进行了精彩授课。课程包括:《新公司法核心价值体系对公司法纠纷仲裁的引领功能》《公司投融资制度创新对仲裁实务的影响》《新与债权人保护之诉探讨》《裁决书的制作与核阅》《公司合规治理制度创新对仲裁实务的影响》《公司治理制度创新对仲裁实务的影响》《股权转让制度创新对仲裁实务的影响》。
2月22日下午,学员就仲裁程序进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处长崔新民就《如何高效推进仲裁程序》进行了介绍,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云鹏、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合伙人王泽位出席研讨会并结合自身办理仲裁业务和参与仲裁工作的经历,和崔新民一起对事先征集的学员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经验分享与互动交流,并与学员就如何解决一裁终局与实体不当的问题、如何理解“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和仲裁送达问题、仲裁员信息披露程度、《公司法》修订是否会影响仲裁业务等话题进行了热烈且富有成效的研讨。随后,课程安排了学员参观了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办公区和会客区。
结业式于2月23日中午举行,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学术秘书李天元主持。上海仲裁委员会副法律顾问马思祺、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俊宏、十堰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田琴作为学员代表发言,分享了自己参加此次培训的体验和感受,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收获很多,加深了对公司法和仲裁实务的理解和认识。崔新民随后进行了结业总结,对支持和协助举办此次培训的单位和仲裁同仁以及进行授课的老师和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感谢,希望广大仲裁从业者继续关注和支持研究会后续的培训和活动。最后,崔新民、彭真明和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海南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龙奎共同为学员颁发了本次培训的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