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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荟萃,智慧盛宴——2022年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精彩回顾

时间:2022-09-01 17:10  来源:  责任编辑:m

近日,由广州仲裁委、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主办的2022年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在广州圆满落幕。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柯良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谭剑,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太平,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蔡辉,柬埔寨驻广州总领事馆总领事宾·维切瓦德那(Phin Vichea wadhana)、领事晟詹莫尼(SOENG CHANMONY),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总领事达瑞西(Hossein Darvishi),巴基斯坦驻广州总领事馆商务参赞穆罕迈德·艾凡(Muhammad Irfan),巴基斯坦前首席大法官塔萨杜克·侯赛因·吉拉尼(Tassaduq Hussain Jillani),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主席露西·里德(Lucy Reed)和华南美国商会会长哈利·塞亚丁(Harley Seyedin)等参会致辞。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菲律宾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等总领事通过线上参会。


与此同时,厄瓜多尔交通部前部长,巴拿马共和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驻广州总领事馆,日内瓦国际调解中心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以及加拿大中华总商会、挪威广东商会、英中商旅文化交流协会、塞浦路斯广东商会、新西兰粤商会、泰国深圳总商会、中国澳大利亚商会华南分会等商会代表纷纷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


本次论坛设有主论坛“数字经济时代下互联网仲裁的创新与发展”,下设两个平行分论坛,议题分别为“虚拟世界纠纷解决路径探索”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及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建设”。来自全球的众多专家、学者和仲裁机构代表在会上热烈探讨并作出精彩发言。


主论坛精彩发言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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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谭剑在主论坛中谈到,为适应互联网仲裁的趋势,国内数十家仲裁机构先后设立专门的互联网仲裁院或互联网仲裁中心,出台互联网仲裁规则,或者在新版仲裁规则中增加互联网仲裁的专门规定。今年上半年,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同广州仲裁委,利用《商事仲裁与调解》期刊,专门宣传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在行业内推动互联网仲裁业务的规范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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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认为,要发挥香港在互联网仲裁的优势,与内地ODR平台深入融合,互利共赢。香港的最大优势是具有国际仲裁调解以及法专业人士的软实力,只有通过一个可以在国际上应用的ODR平台,才能将香港的国际视野及国际专业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香港还是内地,仲裁机构应相互合作、协调,比如在硬件设备配套方面仍有大量合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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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副秘书长Natalia Petrik深入分析了线上庭审的优势与不足,表示疫情期间线上庭审的确为当事人、庭审人员带来极大的便利,但人们有必要考虑疫情结束时线上庭审的必要性及合法性,以及庭审标准化的操作模式还能否受到当事人的认可,能否得到境内外仲裁机构、法院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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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北亚地区主任黄志瑾(Donna Huang)认为,技术赋予了仲裁在线上庭审、固定证据、数据存储等方面的优势,能帮助国际仲裁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国际商会仲裁院已经探索形成一些国际仲裁案例来研究如何提高仲裁的有效性、效率和国际公信力。文件的交换和虚拟听证的应用还需要仲裁界持续探索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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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代表、经济分析·企业支援部部长田中琳太郎提到,稳定的、可预测的争端解决机制和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可以让企业安心地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广州仲裁委制定并发布“广州标准”,设立全球首个ODR平台,能够帮助全球中小企业快速、灵活、低成本地在线解决纠纷。希望广州仲裁委充分发挥仲裁法律服务的优势,深化与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合作,搭建长期、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合作的桥梁,共同助力日本企业运用多元化的方式更妥善地化解经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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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伏军详细阐述了“广州标准(二)”的主要内容与特点,介绍到广州仲裁委此次发布的“广州标准(二)”世界上唯一将互联网仲裁主体身份识别送达规则细化,并修订成文的标准,在国际范围内具有首创性。该标准兼容了国内现有的仲裁规则,法律法规,也与国际通行惯例、工作指引兼容,涵盖了美国仲裁会认定指南、国际仲裁界最新的发展内容,能够最大程度满足境内外仲裁机构和不同法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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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建针对互联网仲裁的独家创新和协同发展提出要求,如要求保障互联网仲裁中的网络安全,加强对数据的保护以提升当事人的信任感。另外倡导各国加强关于数据保护的立法以及规则上的衔接,加大互联网仲裁的组织方、参与者所处地区的基础设施、资源投入。创新需要各机构的通力合作与配合,求同存异,统一认知与标准。


主论坛开始后,部分领导和与会嘉宾接受了广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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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美国商会会长哈利·塞亚丁表示其见证了广州仲裁委和美国硅谷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广“广州标准”,希望中美仲裁合作再上新高度,为广大美国投资者树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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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驻广州总领事馆商务参赞穆罕迈德.艾凡在采访中称赞道,广仲作为中国最早的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近年来在互联网仲裁领域以及国际化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首创“广州模式”“广州标准”“四个共享机制”,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充分发挥仲裁的独特优势,将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理念落实到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当中,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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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认为,广州仲裁委扎紧了制度的“牢笼”,开发并且运用了数字化的评价平台,可以说广州仲裁委已经从以前世界仲裁队伍中的追随者变成了引领者,而且真正在迈向规则的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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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副主任石磊向记者介绍,民商事仲裁具有便捷、灵活、私密和广受国际认可的显著优势。近年来,广州仲裁委抢抓互联网发展先机,坚持首创精神,在仲裁领域创造多个世界第一,如制定全球首个“广州标准”、 创造全球首个“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打造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和设立全球首个“元宇宙仲裁院”。


平行论坛A“虚拟世界纠纷解决路径探索”


平行分论坛A由广东省律协副会长刘涛主持,来自不同行业的学者、专家围绕“虚拟世界纠纷解决路径探索”的议题分别发表了不同的见解。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着重讲述虚拟世界与仲裁机制的发展与展望。超媒体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邵忠分享提出元宇宙将成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场景。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主席、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王贵国分享了元宇宙在仲裁方面的愿景。香港大学法律系郑家纯基金国际法教授兼系主任赵云探讨了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管制架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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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安姆斯特分校国家技术与争议解决中心研究员方旭辉围绕元宇宙仲裁的现实可行性展开分析,并提到元宇宙仲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仲裁模式。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TIAC)主席戴安娜·贝扎科娃则分享了TIAC对虚拟世界纠纷解决的设想意见。美国国务院国际私法顾问委员会执行主任、资深律师顾问、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委员会顾问Mike Dennis探讨了ODR机制与元宇宙争议解决的相关性,巴基斯坦前首席大法官塔萨杜克·侯赛因·吉拉尼分析了ADR和ODR机制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最后,点评专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对与会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提炼并总结到,虚拟世界的规律尚需探索和归纳,不能直接用现实社会的场景来理解虚拟世界,应学会跳出固有的法学原理、理论框架来钻研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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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论坛B“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及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建设”


平行论坛B由珠海仲裁院副主任许智铭主持,与会嘉宾纷纷围绕“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及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建设”的议题各抒己见。首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边永民与日本立教大学法学教授早川吉尚从法理角度,探讨在线解决纠纷机制的理论前瞻。随后,广州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业务总监张小建与西安仲裁委员会研究中心主任刘红分别介绍了国内已经落地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及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实践成果及经验。美国硅谷仲裁与调解中心会员委员会主席商舒,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朴祉玧、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国际商事与能源仲裁法院院长库尔曼别克就各自国家区域的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建设实践情况做了精彩分享。现场掌声不断,讨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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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永红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汉根分别就发言内容作了专业点评,韩永红教授认为,在充分享受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也要保持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及程序正当的坚持,避免过度科技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赵汉根主任则认为,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旨在提高当事人沟通的便利性,而不宜直接采用人工智能代替纠纷裁决的职能,要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坚持对公平正义的细致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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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广州仲裁委员会 https://mp.weixin.qq.com/s/qKtHKAYQggJh0Tt1AU66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