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17:23 来源: 责任编辑:m
5月30日,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杭州仲裁委员会协办的2024年度“涉外仲裁业务培训班”上,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纯钢、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先后为参训学员授课。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纯钢
董纯钢律师以“国际仲裁的司法监督和裁决的跨境执行”为题,为学员梳理了该问题所适用的法律框架,介绍了《日内瓦议定书》等五个硬法和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等相关软法的法律体系,讲解了《纽约公约》和各国仲裁法对于证明国际仲裁裁决的存在、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程序等的规定,指出“在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中,一般会采取‘支持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处理方向。具体来说,如果申请人证明了国际仲裁裁决客观上存在,管辖层面不存在问题,法院有义务承认该国际仲裁裁决”。进一步地,董纯钢律师分析了预先约定放弃反对承认仲裁裁决的权利这类条款的可实施性和解释,深入解读了拒绝承认国际仲裁裁决的理由,阐释了法院因等待撤销裁决程序的结果而暂停承认仲裁裁决程序的权限及实践中的做法,并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分享了在仲裁裁决没有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救济渠道。
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
范铭超副主任聚焦“国际仲裁的庭审与仲裁裁决的制作”,从争议解决基础知识入手,阐释了争议解决的需求及其形成原因,认为很多争议的产生,并不一定来自于真实的利益之争,而是来源于观点之争,而观点之争很多时候只是来源于信息收集的误差与误解和信息解读的误差与误解。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争端解决方式,一是通过“谈条件”解决争端,二是通过“分是非”解决争端,并基于此对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方式进行了解读,强调仲裁的裁决,要注重仲裁的价值追求,需要思考“鼓励什么、惩罚什么”。随后,范铭超副主任结合国际仲裁案例,分析了商事仲裁、行政仲裁、行业仲裁、劳动仲裁等各类仲裁的特点,详细讲解了国际仲裁与国内仲裁流程的异同以及证据开示、交叉盘问等国际仲裁中独具特色的做法,强调了参与国际仲裁庭审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仲裁裁决书的撰写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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