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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第二期“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专题研修班”圆满落幕

时间:2024-07-29 16:34  来源:  责任编辑:m

2024年7月22日至26日,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法学会”)主办、沈阳仲裁委员会(“沈仲”)协办的2024年度第二期“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专题研修班”在沈阳成功举办。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授课,来自全国30家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的6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分别来自(以下排名不分先后,单位按企业、高校、仲裁机构、律所排序,同一性质单位按行政区划排序):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沈阳军通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沈阳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南平国际仲裁院、烟台仲裁委员会、平顶山仲裁案件受理中心、信阳仲裁委员会、十堰仲裁委员会、常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茂名仲裁委员会、广西贵港仲裁委员会、成都仲裁委员会、德阳仲裁委员会、绵阳仲裁委员会、榆林市仲裁服务中心、酒泉仲裁委员会/敦煌国际仲裁院、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

此次培训为期五天,邀请到了仲裁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原二级巡视员石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钟维,吉林大学教授于莹,海南大学教授彭真明,复旦大学教授葛伟军,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和海南仲裁中心原秘书长王文英,吉林大学教授傅穹等授课老师分别就“有关仲裁发展的几个问题”“新《公司法》新设制度的应用分析”“公司资本制度与仲裁实务”“公司设立、登记和退出制度与仲裁实务”“股东权利、股权转让与仲裁实务”“董事义务和责任与仲裁实务”“仲裁庭审及裁决书写作”“公司治理结构与仲裁实务”等主题进行了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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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全体学员赴沈仲进行了参观学习和交流研讨,并举行了结业仪式。

沈仲职员王忱引导学员参观了沈仲的立案室、开庭室等办公场所,介绍了沈仲的相关情况。

研讨交流环节由仲裁法学会副处长崔新民主持,沈仲党组成员、副主任金凡,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俊泉,综合部部长吕继开,立案部部长英勇,审理部部长于成桓,知识产权仲裁院院长、金融仲裁院负责人王欢,案监部部长、沈阳国际航空仲裁院院长、仲裁制度研究中心负责人张彤军,沈阳国际仲裁院(沈阳国际调解中心)院长(主任)曹旭及沈仲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出席。

崔新民副处长介绍了仲裁法学会的机构设置、发展历史、人员构成、工作职能和近些年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以及取得的成绩;仲裁法学会于2004年成立,今年是成立20周年,仲裁法学会也正在遴选承办机构和城市,筹备仲裁法学会2024年的年会,欢迎各个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积极参与。

李俊泉副主任在欢迎致辞中表示,此次培训是仲裁行业登高望远、守正谋新之举,是仲裁从业者走进沈仲、了解沈仲、推介沈仲的机会。近年来,沈仲不断在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仲裁职能,发挥了仲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打造了专业化、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的仲裁服务,仲裁公信力显著提升。

而后与会嘉宾与培训班学员就仲裁秘书的职业发展、仲裁保全实务、建设工程鉴定、仲裁费用、庭审程序、仲裁员报酬等问题开展了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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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仪式由仲裁法学会学术秘书孙丽云主持。学员代表沈仲职员张丹、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马玉红、沈阳军通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大稳分别发表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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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新民副处长在结业总结中向沈仲对本次培训的大力支持和周到保障、所有受邀讲师的精彩授课以及学员的认可与参与表示感谢。崔新民副处长表示,此次公司法培训内容丰富,取得良好效果。仲裁法学会将继续为仲裁行业搭建起沟通桥梁和平台,与仲裁从业人员和相关单位互相成就,也欢迎仲裁界同仁关注仲裁法学会的公众号,继续参加后续2024年9月在青岛、11月在厦门的仲裁培训和仲裁法法学会组织、举办的各类交流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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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与会嘉宾共同为学员颁发了本次培训的结业证书。2024年度第二期“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专题研修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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