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6 10:05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切实加强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抓好《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把着力点放在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上,真正把法学会的政治引领职责落在实处,落在各个工作环节。今年,我们将继续举办法学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认同、理解和落实。我们要进一步密切与有关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联系,共同承担好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把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工作抓牢、抓实、抓深、抓细。
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继续大力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今年,我们要按照《党章》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地方各级法学会党组建设方面取得大的突破,凡是成立法学会组织的,无论是省级、副省级,还是地市级、县级,今年都要力争全部成立党组。中国法学会要加强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地方法学会也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不能等、不能拖、不能松。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已经实现了党组织的全覆盖,接下来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上,要进行这方面工作的调研,抓紧研究制定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意见,推进研究会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促进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各地方法学会也要高度重视所属研究会的党组织建设,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总之,我们要通过抓好研究会党建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里。
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根据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组织专家进行正确解读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正能量”;针对国内外错误思潮、重大事件,组织专家进行研讨,集体发声,旗帜鲜明地反对宣扬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三权分立”等;加强法学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发现、准确研判、有效处置风险问题,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学领域意识形态问题的应对。发挥法学法律人才优势,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努力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统化构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统领法学研究。组织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引领队伍。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读本》,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阵地。
二要进一步发挥智库作用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法治建设实际需要组织推动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当好“智囊团”和“思想库”。加强对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等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相关工作,做好民法总则的宣传报道和分则的编纂、咨询、论证工作。创新课题管理和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评审程序和方式方法,增强课题评审工作的公信力。完善课题研究成果结项鉴定制度,健全成果鉴定验收倒逼机制;健全重点课题保障制度,加大对重点课题的支持力度。完善课题研究成果多元化、全覆盖转化应用机制和重要成果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扩大在全社会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法学院校合作,推动法学研究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
举办好相关论坛和重大学术活动。举办“纪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周年”座谈会,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凝聚共识、振奋精神、营造氛围。认真选题,精心策划,加强调研,继续办好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2017)、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及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提升论坛的水平、实效和影响力,切实体现论坛在引领研究方向、服务中心工作、强化区域合作、加强横向交流、加速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网络舆情关注、社会群众关心的问题举办“重大问题法治沙龙”。
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继续配合立法机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组织好立法专家咨询会。积极参与司法改革领域工作,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用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的修改完善;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准确解读司法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评估工作。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地位超脱的优势,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研究等评估工作。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法治高端智库的申报工作,加大中国法学会智库群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为龙头,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为枢纽,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为基本力量,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高校科研机构、法治研究基地、协同研究方阵为有效补充,委托和招标课题为重要抓手,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治国际论坛等“四大论坛”为交流平台,要报和专项研究咨询报告等为主要载体的中国法学会智库体系。
促进研究会健康有序发展和踊跃开展活动。认真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加强服务管理监督,支持和保障研究会充分发挥作用,继续朝着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智库型、国际型现代化学术组织方向努力。完善研究会体系,根据法治建设需要、法学学科发展和工作实际,组建新的研究会,撤并相关研究会。继续实施“研究会+”计划,推动部分研究会联合科研机构、实务部门和其他研究会组建“研究方阵”,完善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的“法治研究协同机制”,聚合研究资源,开展协同研究,增强研究合力。完善法学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研究会联络员制度,建立研究会评估制度,完善研究会评估指标体系。
三要做好法学人才和成果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和成果的引领作用
加大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为青年人才成长搭建更多、更好的平台,给他们围绕中心工作发表自己见解、展示自己才华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认真办好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织好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杰出青年法学家和优秀成果的宣传,发挥好他们的带头作用,使之成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追求。推进与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等合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工作,定期选送青年法学理论骨干受训。完善“会领导+青年专家”制度,尽可能多地吸纳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专题法治调研活动。
推进“中国法治人才库”建设。加强专题调研,在入库标准、程序、如何发挥作用等方面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既保证建设好人才库,又保证它的科学、高效运行;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体现入库人才的广泛性,注重老中青专家学者相结合,注意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等的人才布局。加强法学会系统法学法律人才库的整合,打通不同单位之间人才库、专家库的界限,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主动参与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部门实施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和“双千计划”,加大人才举荐力度,为杰出人才的成长和使用提供更多渠道。参与法学课程设计、法学教材编写,建设法治调研基地。配合教育部开展法学教育质量评估。按照中央部署,参与校部共建法学院计划,推动法学教育均衡发展。适时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申报中国法学会博士后工作站。
四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
加强地方法学会自身建设。中政委2004年5号、2009年18号、2014年7号和2015年23号等四个文件,对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特别是全面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在认真总结地方法学会建设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这些文件的具体要求抓好落实,没有到位的工作要力争短时间内全部到位,已经取得的各方面成绩要努力保持下去。今年,中国法学会将继续组织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工作的分类指导,有效增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地方法学会改革创新工作。要继续做好对省级法学会的工作考核,完善考核办法,量化具体项目,重过程、重实效,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地方法学会的实际。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市、县级法学会的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带动各级法学会工作全面提升。今年,我们将在各级地方法学会中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是一项树典型、推经验、提精神的好事,要认真组织好。
继续推动市、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要加大对市县级法学会工作指导力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已设立的基层法学会把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发挥好基层法学会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和群众、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的阵地作用。继续举办以市县法学会干部为重点的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中央精神、了解工作职能、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同各级法治相关的协会、团体等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同法律实务部门的关系,积极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和法学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法务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等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更多吸纳基层一线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有效扩大会员覆盖面,努力实现会员发展的大跨越。做好会员服务管理工作,健全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长效机制,树立互联网思维,借力新媒体,用“互联网+”团结联系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群众,加强网上会员之家建设。
五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实践
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坚持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下力量推动“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充实“双百”讲师团,遴选政治素养强、学术造诣深、宣讲水平高的专家学者作为宣讲骨干,适时召开“双百”经验交流会。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市、县(市、区)法学会深入开展,结合各地实际、发挥优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培养锻炼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总结借鉴广西法学会建设“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经验,更加广泛地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启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撰写申批程序,总结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经验,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进展。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6),办好《中国法学》中、英文版,《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时报及《中国法律年鉴》中、英文版,发挥引领研究方向和舆论导向,传播主流声音和正能量的主阵地作用。鼓励、支持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办好公开出版及内部发行的法学类刊物,努力办成各自领域中传播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工作平台。
加强信息化建设,组建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中心,充实力量,搭建法学会系统信息采编平台,推动建立学术资源集成、共享、服务为一体的法学大数据中心。整合法学会系统网站,搭建支撑学术研究、传播法律知识、引导涉法舆论、拓展对外交流、完善会员联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运用,更好地开展法治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和司法实践、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领域相关工作。坚持把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作为新闻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实践锻炼,完善培训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覆盖面广、用得上的通讯员队伍。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基层法治社会创新品牌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拓宽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和渠道,构建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增强化解纠纷矛盾的实效”要求,主动做好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既要做细做实,又有制度建设。鼓励各地方法学会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第三方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的创新实践,总结提升“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等工作经验。优化事业单位职能,进一步突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承担更多公益性、服务性工作。
六要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着力提升交流实效
服务和配合“一带一路”建设、落实G20杭州峰会共识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外交工作大局,继续深化与重点国家、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主要工作包括:参加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第八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和中非仲裁大会、第五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和第二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推动在非洲建立联合仲裁中心,举办中国—大洋洲法律论坛等。要组织更多中国法学家赴国外讲学和参与国际学术活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在有影响的国际法学、法律组织中争取更多领导席位,支持我法学法律界更加有效地参与国际规则的咨询、论证、草拟工作,深入参与国际法律事务。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办好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引导、协助法律服务机构在国外设立合作机制,完善我企业界与境外法律界沟通交流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不断延伸的海外利益提供全面、及时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加强面向发展中国家的青年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举办第三期非洲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非洲仲裁员培训班及亚专资培训项目,发挥好亲华友华知华法律人才的作用。继续组织好国家外专局的引智培训工作,重点就“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开展专题调研。
深化与台港澳地区的合作与交流。继续组织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内地与港澳台法律研讨会、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等活动,不断提高交流的水平和质量,并积极开辟、搭建新的联系渠道和平台,广交朋友,提升共识,推进交流。
七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整改要求,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作为一面“镜子”,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回避、不拖延,真查真改、立行立改。要用好巡视成果,细化问题清单,认真制订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以落实专项巡视整改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法学会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进一步突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把“两学一做”成果体现到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章要求上,体现到务实担当、真抓实干上,形成提升党性修养,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落实;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研究会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日、青年干部学习交流会等制度,强化干部日常考核、重要业绩写实、交流轮岗制度,倡导加强学习、勤奋敬业、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