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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时间:2016-12-14 14:25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理论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2016年11月8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共设10项课题选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有效申请材料49份。12月13日,中国法学会组织了专家评审会,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书记出席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会议。根据评审办法和专家评分结果,选题2、3、8、10流标,其余六个选题由得分排名前两名的申请人中标,共确定12项课题作为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拟予以立项。

  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如下办法进行:

  1.鉴于本次课题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强的特点,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材料不分组,不做隐名处理,评审专家独立审查申请材料并打分(每个人的满分为100分,其中内容评分60分,基础评分40分)。统计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排序。

  2.选题8(选人用人的党内法规研究)没有人申请,作流标处理。选题2(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研究)、选题3(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研究)和选题10(党内法规实施状况研究)各只有1人申请。评审专家对于申请人只有1人的申请书,直接做出“建议立项”或“建议不立项”评价。3位以上专家做出“建议不立项”评价的,不予立项,宁缺毋滥。其余六个选题严格按照评分高低确定立项名单,立项数可以超过1项,但最多不超过2项。

  3.根据本次专项课题的研究内容,邀请来自理论和实务部门的7位学术造诣高、学术公心强的权威专家学者担任评审专家,张文显副会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4.评审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尽可能全面公开,包括公开评审办法、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3日—12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联系。

  联系人:姚国艳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电子邮箱:clszdkt@126.com

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拟立项名单


课题名称

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职务/职称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研究

周叶中

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研究

王立峰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导

党内权力监督和制约体制机制法治化研究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党内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研究

陈国权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党内巡视制度研究

廖秀健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重庆市高级法院副庭长(挂职)

新形势下党内巡视制度规范化、法治化研究

万学斌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党规与国法相互关系与衔接研究

欧爱民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党规与国法相互关系和衔接研究

柯华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党内法规体系化研究

刘茂林

湖北警官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党内法规体系化研究

王 勇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导

国家监察立法研究

徐汉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国家监察立法研究

江国华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