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8 19:43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程序节点 |
审查要点 |
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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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一: 立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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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 案由的确定(风险点一) |
风险点一: 不同的案由体现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如案由确定不准确,可能发生适用法律错误和导致当事人对仲裁误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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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二: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风险点二—风险点六) |
风险点二: 仲裁协议可能存在无效的风险。 风险点三: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瑕疵(即所谓浮动仲裁协议)的风险。 风险点四: 多份合同间纠纷解决方式或管辖约定互相冲突的风险。 风险点五: 补充仲裁协议能否涵盖案涉纠纷的风险。 风险点六: 合同中有两条以上争议解决方式条款,可能存在前后冲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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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三: 主体的适格性(风险点七—风险点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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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七: 当事人存在是否具备仲裁(同诉讼)权利能力的风险。 风险点八: 合同主体的确定存在认定不清的风险。 风险点九: 仲裁协议对未在其上签字的主体的扩张方面存在风险。 风险点十: 遗漏当事人的风险。 风险点十一: 存在申请人要求列第三人的情况,但此种情况下容易导致撤裁、不予执行裁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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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四: 仲裁请求的合法合理明确(风险点十二—风险点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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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十二: 仲裁请求存在可能不合法的风险。 风险点十三: 仲裁请求存在可能超出仲裁协议约定仲裁事项的范围的风险。 风险点十四: 仲裁请求存在可能不合理及不明确从而可能导致驳回请求或执行困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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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五: 委托授权手续的完善性(风险点十五—风险点十七) |
风险点十五: 委托手续可能存在不真实的风险。 风险点十六: 委托手续可能存在不完整的风险。 风险点十七: 授权委托书内容可能存在不完整、不明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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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六: 仲裁申请书的形式规范性(风险点十八) |
风险点十八: 由于申请书的不规范,比如主体名称的错误、地址错误或不准确、不是原件、有涂改、没有签字或签章、事实和理由叙述的过于简单无法确认具体纠纷等等,可能导致的程序重走或撤裁、不予执行裁决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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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七: 仲裁主体资料的齐备性(风险点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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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十九: 主体资料不齐备,可能导致当事人申请仲裁意思的真实性存疑,或对方当事人不能准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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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八: 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风险点二十) |
风险点二十: 存在当事人提交了证据但可能将来提出所提交之证据并非其提交或不一致、提交证据被仲裁机构丢失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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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九: 仲裁标的额与仲裁费用的确定、减免和收取(风险点二十一、风险点二十二) |
风险点二十一: 存在仲裁标的额的误算、漏算与重复计算的风险。 风险点二十二: 存在仲裁费用的误算、仲裁费收取到位与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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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十: 受理手续、材料的完善(风险点二十三) |
风险点二十三: 存在手续及材料的不完善(比如送达回证没有签等)导致后续的程序受碍(当事人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甚至无法补足进而无法进行,或出现撤裁、不予执行裁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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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十一: 虚假仲裁的防范(风险点二十四) |
风险点二十四: 存在仲裁当事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的行为使仲裁庭作出裁决,从而侵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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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十二: 案卷材料的交接(风险点二十五) |
风险点二十五: 存在案卷交接不及时延误时间、材料不齐备影响后续工作、特殊情况警示告知不严谨导致出现问题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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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篇幅限制,本文未列出“防控措施”部分内容,需要全文者,请自行联系安阳仲裁委员会或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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