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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出国展览业务暨知识产权培训在湖南永州举行

时间:2014-11-20 09:09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会议简报(一)

1018日上午

20141018上午九点,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江西财经大学隆重开幕。此次年会主题为“宪法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来自全国各地二百多位专家、学者参会。大会开幕式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同志、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江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胡焯同志、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等领导先后致辞。开幕式后,大会接着进行主题发言,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叶中教授主持。陈云生、杨海坤、刘茂林、吴家清、梁美芬、任喜荣、翟国强七位学者先后做大会主题发言。

第一单元  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同志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认为这次年会以“宪法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意义高远。他指出,宪法确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解决的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研究宪法问题也就是研究国家的治理问题。因此,要充分认识宪法实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宪法实施,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理论和对策研究。他指出,本次年会的举行恰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四中全会将要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等重大问题,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他希望宪法学者能够抓住机遇,针对法制建设对宪法理论研究的需求,积极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造新的研究方法,为法治事业及其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

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江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胡焯同志代表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和江西省法学会对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与会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胡焯副书记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江西省近年来取得的法治建设成果,并衷心感谢长期以来中国法学会对江西法治的有力指导和中国宪法学会对此的大力支持。他充分肯定了宪法学研究会在推进宪法制度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培养青年宪法学者等方面的瞩目成就,并表示江西法治建设将认真学习、借鉴本次年会的丰硕成果,将其落实为具体实践。

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教授代表学校向各位与会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嘉宾介绍了学校概况和本校法学学科的基本情况。他指出,本次年会得到了全国宪法学专家和学者的大力支持,会议成果丰硕,各位宪法学领域的翘楚带来的丰硕学术成果和丰富实践经验,不仅给江财师生创造了难得的学习机会,对于推进全国高校法学学科建设也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他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江财法学学科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最后,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代表宪法学研究会对各位代表参加本次年会表示欢迎,并特别感谢蒋碧昆老师、田军老师、陈云生老师、刘向文顾问、王珍行顾问、杨海坤教授几位宪法学会的顾问的到来,感谢江西财经大学对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他指出,2014年对宪法学界而言是特殊的一年,是五四宪法制定6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年份,宪法学年会举行后将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这种偶然中存在着必然,它昭示着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尊重宪法权威的一种精神。对于有梦想、有理想的宪法学者而言,大家可以期待,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宪法有权威,宪法学者有尊严,宪法学繁荣的春天即将到来。

随后,大会宣布了优秀论文和著作的获奖者名单。他们分别是:论文类一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翟国强;二等奖: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陈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林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三等奖:山东大学法学院李忠夏、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谢立斌、厦门大学法学院王建学、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郑毅、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程雪阳、中南大学法学院蒋清华。著作类一等奖空缺;二等奖: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三等奖: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张震,南昌大学法学院程迈。

第二单元  大会主题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云生教授就“呼唤宪法学研究理性的回归、强化宪法和宪法制度的作用”两个问题做了发言。他首先回顾了宪法学年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并认为我国宪法学发展至今,确实有很多值得反思和研究的方面。他认为我国宪法学的发展之所以遭遇诸多坎坷,是因为我们的学科还有待强化。我们要反思的第一个问题是宪法学的基础。正由于我们的基础薄弱,才使得宪法学容易被外来闯入者影响。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充分利用我们的本土资源,而我们的本土资源是相当深厚的,只有回到历史性,找到本土资源,才能充分发挥宪法学基础的作用。我们要反思的第二个问题是长期以来宪法学的研究都游离在宏大的话题下,没有契合和反映仁政的社会需要,没有将古代的宪法宪政制度——王治与现代的社会主义道路、基本路线很好的结合起来,从而使得宪政没有被广泛的认同。

山东大学法学院杨海坤教授谈了其关于宪法学的三点体会。第一个问题是宪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何关系?他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依据宪法的内容,同时也要推动宪法的完善和发展,宪法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连接点就是人权保障。第二个问题是宪法的使命究竟是什么,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宪政的目标?如何理解法治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他认为,人民的权利是宪法加以规定的,在宪法没有修改以前,必须按照宪法的规定实施;而人民民主专政本身也是不断发展的,现在所说的人民民主专政要讲法治精神,要与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人民民主专政相区别。将人民民主专政和法治联系起来的重点在于人民民主宪政,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民民主宪政直接取代人民民主专政,而是人民民主专政不断进步和发展,最终走向人民民主宪政。第三个问题是形式的宪法主义和实质的宪法主义的结合问题。他认为,在修改宪法或者解释宪法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对宪法的影响,让宪法条文既有感召力,又有裁判性。我们首先要学会尊重宪法,也即采取形式的宪法主义;同时又要对宪法条款作出科学的解释,也即兼具实质的宪法主义。具体到我国而言,就是既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条款,又要将它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中国梦内在地联系起来,为中国民主宪政做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