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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 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时间:2018-07-16 11:00  来源:  责任编辑:m

2018年年7月13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与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竞争委员会在京共同举办美国对华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专家研讨会。华北制药集团张廷德总法律顾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教授、安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詹昊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邓志松博士出席会议并发言。来自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中国航空集团、中国建材集团等60余家单位的80余名代表参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博士主持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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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副秘书长主持会议)

华北制药集团张廷德总法律顾问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美国法院三次审判的经过,分析了中国“走出去”企业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和法律风险,提出了中国企业应对国外监管政策的方式和采取的措施,建议中国企业建立安全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保障中国企业海外贸易投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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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德总法律顾问介绍案件基本情况)

黄勇教授介绍了中国反垄断法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讲解了我国现阶段竞争法面临的政策性问题、立法问题以及国际化问题,强调中国出口企业既要遵守国内反垄断法又要符合国外监管政策的要求,分析了互联网执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等对未来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的影响,并对国家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等三大反垄断监管部门的合并做了自己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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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反垄断法专家黄勇教授在演讲)

安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詹昊律师讲解了与案件有关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对比了美国《谢尔曼法》与中国反垄断法的异同,详细分析了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国际礼让原则的概念及其在本次案例中的适用性,并对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防控措施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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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昊律师讲解中美法律的异同)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邓志松博士介绍了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多重反垄断风险,讲解了全球并购反垄断审查体系和申报流程。他进一步提出,随着全球性反垄断调查案件日益增多,各司法辖区执法机构间合作逐渐加强,中国企业可能面临更多法域的严格调查。他建议企业建立有效的反垄断合规体系,监测公司的潜在垄断行为,防范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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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松律师讲解全球并购反垄断审查体系)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陈建副秘书长总结时,对发言嘉宾和与会代表表示感谢,并欢迎大家以后继续积极参加仲裁法学研究会与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联合或单独举办的类似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