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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系列课题 集体开题报告会在京成功召开

时间:2018-01-25 10:50  来源:  责任编辑:m

为充分把握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的发展形势,统一规划和协调部署相关课题研究,有效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稳步推进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工作,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系列课题集体开题报告会于2018年1月23日在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成功召开。集体开题报告会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主办,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承办。

中国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卢鹏起出席报告会并致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国际法所代所长陈甦出席报告会并致欢迎辞。最高法民四庭副局级审判员宋建立法官、外交部条法司参赞孙劲博士、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商务部条法司田涯处长、孙昭副处长等有关单位领导;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党委书记、ICSID仲裁员李虎,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调解中心)书记蔡晨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翟立波处长,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进出口商会副会长、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ICSID仲裁员王雪华等实务界专家;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综合处处长郑伟,法律合作处副处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魏庆,综合处副处长李梦娜以及课题承办方等共50余人参加集体开题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企业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刘超博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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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鹏起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规则的研究是筹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产生重要影响。对此,卢鹏起副会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思想意识,共同加快推进相关规则理论研究及制定工作;二是加强法律合作和资源共享,各方共同创建良好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建设环境;三是联合培养高端涉外法律人才,提高我商事法律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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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甦所长在欢迎辞中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提出了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和新举措,对当前国际形势做出了新判断。伴随中国成为经贸大国,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的筹建对提高我国际话语权、贡献中国智慧意义重大。贸促会作为全国性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相关课题集体开题报告会是对课题开题方式的创新,将有助于课题组之间互相借鉴、互通信息,提高工作效率,这种方式值得借鉴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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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规则范本研究负责人、商务部条法司前副司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商事仲裁规则范本研究负责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家高端智库)所长、教育部长江学者肖永平教授,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国际调解规则设计研究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前副庭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首席仲裁员产生方式研究课题和筹建国际争端解决组织研究课题负责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博士,“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及主要国际争端解决组织规则及治理结构比较研究负责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初北平院长,国际争端预防机制研究负责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刘亚军院长,分别就课题的研究背景和价值、研究框架与方法、实施路径和预期成果向与会相关领导和专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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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领导和专家认真听取了课题组的报告,充分肯定了系列重大课题的研究价值,相关国际投资仲裁、商事仲裁、调解规则和制度的研究对于国际争端解决具有重要意义。随后,与会专家与课题组成员进行了逐一深入细致地讨论,并提出了相关修改和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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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刘超博士对开题报告会做出总结:筹建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是贸促会承担的一项重要交办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希望相关课题组充分利用此次集体开题契机,研究过程中保持密切沟通交流,进一步确保研究质量,为筹建工作和未来机构的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中心是落实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中国贸促会正在根据有关部署,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联手国外的工商组织共同探讨,择机发起成立该新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该组织未来将开展“事前预防、事中磋商、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一方面是争端预防,即通过宣传、培训、预警、斡旋、制定推广标准合同等各种方式帮助商事主体预防纠纷产生。另一方面,一旦纠纷产生,该组织将会根据当事人选择,提供更加符合“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特点和需求的调解或仲裁服务。